公司现主要开展:CCC强制性产品认证、CQC自愿认证、CB检测、CE欧盟强制性产品认证、计量批型、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ISO···
公司现主要开展:CCC强制性产品认证、CQC自愿认证、CB检测、CE欧盟强制性产品认证、计量批型、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I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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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近期对CQC13-469391-2018《电动平衡车安全与性能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文件号更新为CQC13-469391-2025。新版实施规则的发布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实施日期为2025年8月1日。涉及业务小类号:001047。现将上述文件修订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主要变化内容
(1)CQC13-469391-2025《电动平衡车安全与性能认证规则》
——删去旧版规则关于电动滑板车的所有内容;
——修订4.2.1电动平衡车认证依据标准,更新为:GB 34668-2024《电动平衡车安全技术规范》和/或GB/T 34667-2023《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
——修订9.1.1认证证书的有效期,更新为:五年;
——修订附件1中的送样数量;
——修订附件2平衡车产品关键元器件/原材料清单和检测依据;
——修订附件3 平衡车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中认证依据标准的版本号和试验项目依据的标准条款号,并删除针对非金属材料的确认检验项目;
——修订附件4产品描述中关键零部件/材料清单。
二、 实施要求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实施规则或旧版实施规则实施认证。自2025年8月1日起,我中心将采用新版实施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实施规则的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实施规则的认证证书。
(2)对于已按旧版实施规则获证的产品,旧版实施规则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及时向我机构提交转换新版实施规则认证证书的申请,并于新版实施规则实施日期后、**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完成按新版实施规则的产品确认和证书换发工作(实施规则依据的国家标准新旧版差异及试验要求见附件),所有旧版实施规则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暂停旧版实施规则认证证书;2025年12月31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撤销旧版实施规则认证证书。
(3)对于新版实施规则实施日期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4)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我中心报备所具备新版国家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国家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备案。
即日起,我中心产品认证一部开始受理新版国家标准及实施规则的认证申请,企业可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www.cqc.com.cn)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一部工程师联络:
夏 晶 010-83886091
李 格 010-83886264
通知附件:电动平衡车安全与性能认证新旧版标准主要差异及试验要求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5年3月31日
尊敬的客户: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杭州分中心已在杭州完成分公司落地工商登记。
主要变更事项如下:
一、 机构名称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杭州分中心”变更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5MAE25P6831。
二、 具体账户变更信息如下表:
名称 | 旧账户 | 新账户 |
单位名称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杭州分中心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杭州信义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望江东路支行 |
银行账号 | 121000000218694 | 1202003819100888886 |
三、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杭州分中心原有业务、资产、资质、合同义务等均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承继。
四、 自2025年4月1日(含),正式启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公章及合同专用章,对此前加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杭州分中心”公章的法律文件事项均予以认可和负责。
因单位名称、税号、账户变更造成不便,烦请见谅!
特此说明。
关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杭州分中心名称、税号及银行账户信息变更的说明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5年4月1日
各相关单位: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简称CQC)近期对CQC12-465421-2009《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规则为:CQC12-465421-2025《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涉及业务类别:004008。现将规则修订情况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 认证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 CQC12-465421-2025代替CQC12-465421-2009。
2. 认证依据标准GB/T 19510.1-2023代替GB 19510.1-2009、GB/T 19510.202-2023代替GB 19510.3-2009,并相应的修订“适用范围”、“3.1认证单元划分”、“4.1.1送样原则”、“附件1”和“附件2”。
3. 增加“认证模式2”、“3.3申请评审”、“3.4制定认证计划”、“12.认证责任”和“13.技术争议与申诉”等。
二、 实施要求
1. 自2025年3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新版认证规则,或旧版标准/旧版认证规则实施认证。自2026年1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新版认证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认证证书。
2. 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及时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新旧版标准主要差异及试验要求参照附件执行。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7年3月31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3. 对于2026年1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4. 新版标准实施之前,获证后监督依照证书中所列标准进行。
5. 本通知中对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实施自愿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并不免除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的责任。
6. 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我中心报备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备案。
7. 自2025年3月7日起,我中心开始按修订后的规则受理认证申请,企业可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www.cqc.com.cn)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相关认证工程师联系。
新能源产品认证部:
王宏洁 010-83886383
杨 琨 021-60133070
蔡新潮 021-60133016
安 丽 010-83886509
附件:CQC12-465421-2025 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新旧版本标准差异及试验要求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5年3月6日